株洲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通过比选的方式选聘审计中介机构,对我公司下属的7家子公司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现就该项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审计中介机构前来竞选。
一、项目内容
(一)审计项目:7家子公司的负责人离任审计和三年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中一家公司在上海)。
(二)期限:自合同签署后二个月内。
(三)服务报价
参照《湖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湘价服【2010】183号),综合7家公司业务种类、实际工作量、工作难度等情况,原则上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二、审计服务内容
7家子公司负责人:
1、所负经济责任的落实情况:
1.1 贯彻执行国资委、集团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1.2 资产的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1.3 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1.4 企业发展战略、对外投资、融资、对外担保、资产处置、大宗采购、大额资金运作等的决策和执行情况;
1.5 重要项目的投资、管理及效益情况;
1.6 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1.7 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2、离任时(任期内)工作情况,内容包括:
2.1 任期末所在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或净资产)情况;
2.2 任期内完成年度经营目标考核情况
2.3 任期内单位尚未执行完结的投资、租赁、合作、借贷、担保、抵押等情况;
2.4 任期内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及其形成的原因说明和处理意见建议;
2.5 任期内发生尚未处理或处理尚未完毕的经济纠纷和诉讼事项;
2.6 离任责任人个人所欠的公款、保管和使用的公物情况;
3、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4、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三、参选方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选聘的审计中介机构必须是入围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市国资委系统审计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库入库机构名单的通知》(株国资函〔2018〕184号)的中介机构;
(二)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熟悉公司业务;
(三)所在事务所依法设立,具有相关执业资质,连续执业3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注册地在湖南或在湖南有分所)、健全的组织架构、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
(五)所在事务所资产规模、专业人员数量、业绩等指标在同行业中具有比较优势;
(六)具有执业资格证,从事三年以上审计工作、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审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七)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且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八)遵守职业道德守则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诚信记录;
(九)未出现因履职不力列入集团负面清单的情形;
(十)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回避情形;
(十一)符合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四、评选标准
我公司对参选的审计中介机构提供的方案、历史业绩、综合实力、报价等进行整体评分,其中方案、历史业绩、综合实力三项进行截尾均值综合计分,综合考虑报价计分。最后得分排名最高的中介机构为初步拟选单位,排名第二的为拟补充单位。
五、评分标准
采用百分制评分,其中:
(一)审计实施方案35分。根据各中介机构是否对项目背景有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对项目有较详细和针对性的调研,信息和数据完整,思路清晰,制定的总体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等进行综合评分。
(二)审计中介机构综合实力25分,根据各中介机构的业界排名及影响力,企业的资质与荣誉等进行综合评分。
(三)历史业绩25分,根据各中介机构提供的近2年内所完成的与本次项目同类的项目,按提供的业绩在数量、质量、客户满意度方面进行评价进行综合评分。
以上三项进行综合截尾均值计分,即合计所有评委的单项计分,去除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出一个三项合计总分,最终求平均值,得到该中介机构三项合计的综合得分。
(四)报价评分15分。综合考虑报价的合理性。
综合得分按照上述四项平均总得分计算。
六、比选报名时间
(一)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5月8日—5月13日18:00前,参选单位须在截止时间前将最终文件提交至比选人,以实际签收日期为准。逾期将视为弃权。
(二)递交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268号国投大厦6楼审计法务部(监事会办公室)。
七、比选文件要求
(一)审计中介机构《参选函》;
(二)审计方案,要求审计内容提供切实可行、适合我公司开展的服务方案;
(三)审计中介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四)审计中介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从业人员概况、从业人员执业证明、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及代表性案例;
(五)审计中介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代表证明书;
(六)拟派审计人员简介、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证复印件、个人征信、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信息;
(七)审计中介机构近三年类似服务业绩展示。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中介机构公章。
八、递交方式
密封方式,一律采用A4纸张,装订成册入袋(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九、评审时间
暂定于2021年5月14日上午9:30,参选的单位根据比选人安排,到评选现场进行竞选方案讲演(并提供书面材料一份),地点为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268号国投大厦6楼。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以上日程、地点如有变动,比选人将及时通知参选单位。
十、联系方式
比选人:株洲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268号国投大厦6楼。
联系人:杨扬 联系方式:13973308522
附件:参选函.doc
株洲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